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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 110年1月6日 FDA藥字第1101400021號(食藥署藥品組) -
發布日期 2021/01/19 -
發文日期 2021/01/06 -
產品 健仕注射液38毫克/毫升 Gemmis Injection 38 mg/ml -
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872號 -
批號 LTW2015 -
許可證持有者 臺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-
原因 異物混入 -
備註 一、 食藥署已要求廠商應於110年2月5日前完成回收作業,並應繳交回收成果報告書及後續預防矯正措施。 二、 該藥品主成分為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,主要用於「1.非小細胞肺癌2.胰臟癌3.膀胱癌4.Gemcitabine與paclitaxel併用,可使用於曾經使用過anthracycline之局部復發且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性之乳癌患者。5.用於曾經使用含鉑類藥物(PLATINUM-BASED)治療後復發且間隔至少6個月之卵巢癌,作為第二線治療。膽道癌」,切勿自行任意停藥。倘對用藥有疑慮者,應儘速回診與醫師討論,處方其他適當藥品。 三、 請各醫療院所、藥商、藥局配合辦理回收作業,立即停止調劑、供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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